从中央一号文件看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要点
2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份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开宗明义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其中,哪些重点任务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本期小编带您从中央一号文件看懂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要点。
一 、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主攻深度贫困地区。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3.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 切实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 4.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二 、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产量。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 2.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 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 加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3.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压减近海、湖库过密网箱养殖,推进海洋牧场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全面实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 4.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 5.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三、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1.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2.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3.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 全面保护天然林。 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 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稳步实施退牧还草。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 5.强化乡村规划引领。 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四、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2.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 3.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 4.实施数字乡村战略。 5.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6.支持乡村创新创业。 鼓励地方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 五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加快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 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 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 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 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3.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4.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3.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2.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 3.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 4.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八、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1.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2.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 3.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4.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