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耕地关系十几亿人吃饭的大事。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绝不能有闪失。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1997年以来,中央再一次就耕地保护专门发文。《意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难题,破解耕地保护制度政策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性,从6个方面为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确立了目标任务,明确了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粟者,王者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治国之道也。”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耕地作为我国最宝贵资源的战略定位,决定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目前,虽然我国粮食连年增产、库存高企,但要清醒看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不可避免要占用一定数量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治理污染耕地等,也要调减一部分不稳定耕地;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还不能满足粮食和农副产品的生产需求。耕地保护面临数量、质量、生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不能有丝毫放松,不允许犯难以挽回的颠覆性错误。
加强耕地保护,既要坚守底线也要解决现实问题,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就是要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要,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意见》要求,要控增量、挖存量、促集约、强占补,做到“少占”、确保“补足”,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开展退化耕地、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和修复。“三管齐下”对耕地实行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系统性保护,就能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耕地保护,要用好占补平衡这个补救措施。据统计,1999年至2015年期间,全国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6929万亩,比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多出1001万亩;全国年均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大幅下降。实践证明,占补平衡既能有效弥补建设用地占用造成的耕地损失,也有利于倒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当务之急,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按照“控占用、调方式、算大账、差别化”的思路,以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为抓手,改进和规范占补平衡管理措施,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量质协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贯彻《意见》,关键在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问责,形成保护耕地合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实现中国梦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