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871号建议的摘要答复
张晓兵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内蒙古河套灌区开展484万亩盐碱化耕地改良并推动全域1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改良支持力度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2020年,我部联合有关部门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84.8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建成高标准农田830.7万亩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20.7万亩。2021年,我部下达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5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20万亩,联合有关部门下达中央补助资金约45.4亿元。河套灌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现有耕地面积1100万亩,占内蒙古耕地面积的7.9%,是我国六个特大型灌区之一,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据统计,2019—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安排河套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约200万亩。
此外,财政部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开展退化耕地治理和盐碱地改良。从2020年起,我部联合财政部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工作,在河套灌区等区域的轻、中度盐碱耕地上,结合排灌设施建设,集成施用土壤调理剂、施堆沤有机肥等农艺措施开展示范,累计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累计实施面积超过20万亩次。2021年5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1〕2号),进一步明确退化耕地治理工作重点、要点。
今年6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水利部组成调研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就此建议开展了督办调研,实地了解建议中反映的有关问题,与提出该建议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协调有关部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继续支持河套灌区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一是按照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部署,加大建设任务倾斜力度,指导河套灌区从2023年起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加强田间灌溉排水工程改造建设,逐步完善排水体系,畅通排盐排碱出路,一体化推进项目区内盐碱耕地改良。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工作。二是继续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验示范,重点突出示范区建设,组建专家指导组,因地制宜试验总结盐碱耕地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配合水利部支持河套灌区“十四五”期间开展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加强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改造建设,指导河套灌区加强灌溉排水试验工作,加快建设成节水型、生态型灌区,为发展现代农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提高河套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
近年来,我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加强农田建设中央投入保障。在近两年中央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中央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连续两年增长。但是,当前农田建设任务重、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单纯依靠中央财政投入满足实际投资需求存在一定困难,各地应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我部积极鼓励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好土地出让收益和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合理保障建设资金投入。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考虑中央财力状况以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河套灌区支持力度。同时,指导地方完善多元筹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建设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夯实基础。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